中新網衢州7月14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江法)記者7月14日從浙江江山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受理前中鐵十九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杭長(杭州—長沙)線路物資設備部部長孔某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經查,該案累計涉案金額高達662.368萬元,或為該院有史以來受理的涉案金額最高的貪污賄賂案件。
  中鐵十九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杭長鐵路七標段建築工程,工程起始時間為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該司設立杭長鐵路客運專線浙江段項目經理部及其下屬單位江山制梁場、柯城制梁場。
  被告人孔某在任職柯城梁場物資設備部部長期間,利用負責衢州柯城區、江山市梁場物資、設備採購和管理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實施貪污、受賄犯罪。
  檢察機關指控:孔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貪污公共財務累計人民幣570.63萬元,實得贓款人民幣280.57萬元;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杭長鐵路建設材料供應商鄭某等5人、鋼材回收商許某、安徽馬鋼比亞西鋼筋焊網有限公司財物共計人民幣91.738萬元,併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犯受賄罪的依照貪污罪的規定處罰。
  因數額特別巨大,該案經浙江衢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山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目前,該案正在江山法院審理中。(完)  (原標題:中鐵十九局職工貪污受賄案 涉案金額達66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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